重要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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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細則(包括以下服務條款、免責聲明、私隱聲明及使用說明的所有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及細則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將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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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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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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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子服務須知
- 閣下明白電子服務並不涉及本公司就任何產品作出招攬銷售或建議或提供意見。閣下透過電子服務進行的所有交易均以只限執行基準及基於閣下個人判斷進行。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評估或確保閣下選擇的產品或交易適合閣下。
- 就閣下透過電子服務執行的交易,本公司不能確認之前透過任何渠道對閣下作出過的任何建議、招攬或合適性評估的有效性,該等建議、招攬或合適性評估僅在作出時有效,本公司不確保該產品的持續合適性。閣下明白如有關閣下、該產品或其發行人或市場的情況有變,該產品或不再適合閣下。
- 閣下如欲獲得本公司的招攬或建議,應聯絡本公司,本公司將於進行交易前作出合適性評估(如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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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服務風險披露聲明
- 閣下若為海通國際的客戶,閣下可使用本公司發予閣下之用戶名稱及密碼,透過海通國際App登入閣下於海通國際的網上賬戶(“電子交易賬戶”)。閣下作為賬戶持有人為電子服務之唯一授權使用者,將會對本公司發給的交易密碼之保密、安全和使用自行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不會就閣下因其他人仕未經授權使用或嘗試使用電子服務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 倘若閣下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交易,閣下將會承受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和軟件發生故障的風險。任何系統發生故障的後果可能使閣下的指示不能按其指令執行或者根本沒有被執行。
- 電子交易的設施是以電腦組成系統來進行交易指示傳遞、執行、配對、登記或交易結算。然而,所有設施及系統均有可能會暫時中斷或失靈,而閣下就此所能獲得的賠償或會受制於系統供應商、市場、結算公司及╱或參與者商號就其所承擔的責任所施加的限制。這些責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
- 由於無法預計的通訊阻塞或其他原因,電子傳送不一定是一種可靠的通訊方法。通過電子工具進行的交易,在傳送和接收閣下指示或其他資料時會出現延遲,在執行閣下指示時會出現延遲或以不同於閣下發出指示時的價格執行閣下的指示,通訊設施亦會出現故障或中斷。電子傳送存在通訊中之誤解或錯誤的風險。
- 本公司慎重建議閣下在輸入每個指示之前會加以覆核,因為指示一經作出,便可能無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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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A股交易註意事項
- 閣下在交易中國A股前,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是否適合參與有關交易。
- 每個中國A股市場的每日額度(該額度限制每個交易日北向買盤的最大淨值)均有限制。中國機關可能會不時修訂每日額度,而無需事前通知。由於額度限制的關係,概不保證可透過本服務成功下達買盤。
- 閣下應獨自負責關於閣下買賣或持有中國A股的一切適用香港及/或中國稅項。本公司概不負責就稅務事項、債項及/或責任提供意見,亦不負責處理該等稅務事項、債項及/或責任。如有需要,請諮詢稅務顧問有關閣下有可能需要繳交的稅項。
- 請注意,本條款並沒有列出所有有關主要風險,閣下必須確保已閱讀及明白相關賬戶條款和條件的互聯互通補充文件及風險披露及其他資料,詳情可參閱海通國際的網頁內的以下內容:
現金賬戶及槓桿外匯交易賬戶條款和條件的互聯互通補充文件及互聯互通風險披露及其他資料。
d.保證金賬戶及槓桿外匯交易賬戶條款和條件的互聯互通補充文件及互聯互通風險披露及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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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美股交易註意事項
本人/吾等明白及同意本「注意事項」的內容:-
開戶及W-8 表格(美國國稅局)
如欲使用網上美股交易服務,申請人(非美國公民/居民及非加拿大居民) 於開戶時必須填寫美國國稅局提供的 W-8 表格並須每3年續期一次。拒絕續期將被自動中止服務之使用權,屆時客戶只可以賣出美股,而賬戶的出售所得及其它收入必須預扣資本利得稅,直至重新遞交 W-8 表格。請注意,當投資海外產品時,閣下須遵守當地的稅制,並可能會不獲豁免美國資本利得稅項。閣下亦應視乎情況尋求專業稅務意見。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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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項 (如就所得紅利的預扣稅)
美國的稅制涵蓋源於美國的投資產品(不管是可交易證券、互惠基金或債券等),而投資者無論是否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以個人名義持有這些投資產品,均須繳付美國稅項。換句話說,所有持有任何形式美國證券的人士,也須就所得紅利支付預扣稅。
客戶透過本公司收取任何源自美國的收入,如利息或股息,均須為其此等收入繳納美國稅款,因此本公司的美股執行經紀須從付給外國人的收入中預扣最高30%的稅款。此外,本公司並不會代表或協助客戶向美國稅務局申請減免或豁免預扣稅。
閣下應視乎情況尋求專業稅務意見。詳情請點擊證監會以下連結:
- 結算及托管服務
網上美股交易由 ViewTrade Securities, Inc. 為執行經紀及 APEX Clearing Corporation . 為結算代理人。
閣下需明白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為介紹客戶經理及於此安排而引起任何對手風險時會協助客戶確定及追討ViewTrade Securities, Inc. 及APEX Clearing Corporation. 的所有責任及義務。
- 服務的提供
(a) 如 閣下之證券賬戶為保證金賬戶,網上美股交易服務亦會為閣下提供保證金按倉買賣。詳情及利息等信息請參閱海通國際網頁 http://www.htisec.com/zh-hk/fees-and-charges.
(b) 服務只適用於非美國公民/居民及非加拿大居民。如 閣下之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c) 網上美股交易服務只提供於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上市之美股買賣交易,服務暫不支持開市前/後交易。於(i) OTC Bulletin Board/OTC BB 及 (ii) OTC Pink (即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以外) 交易的美股不支持網上交易服務, 只可致電本公司買入與沽出。
(d) 於(i) OTC Bulletin Board/OTC BB 及 (ii) OTC Pink (即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以外) 交易的美股不支持網上交易服務,只可致電本公司買入與沽出。本公司亦不接受交收買入市值低於 5 千萬美元及每股股價低於$0.5 美元的美國場外(OTC)股票,如客戶仍持有該等美國場外股票並希望沽出,須致電客戶經理或 24 小時投資服務中心交易熱線(電話: (852) 2213 8333)。如有其他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另外,由於股票價格低於$0.5 美元的美國場外(OTC)股票的交易訂單,需通過交易商人工批核才可進入市場,故此通過客戶經理或交易部落盤所需時間會有所增加。此外,交易商對於批核客戶的交易訂單有絕對的決定權,所以 閣下的交易訂單有可能被拒絕。
(e) 網上美股交易服務免費提供延時美股報價。如需申請實時美國股票報價, 請登入海通國際綜合網上服務https://eservices.htisec.com。 客戶第一次登入網上美股交易服務使用實時美股報價時需填寫及遞交有關使用者協議。使用者協議只有英文版本,請按此 http://www.htisec.com/zh-hk/real-time-quotes/securities 參考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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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及收費
當指令執行後,客戶必須繳付相關佣金及收費,此佣金及收費的更新通知會不時透過海通國際網頁http://www.htisec.com 或其他途徑發佈。此外,細價股(即股價少於美金1元之股票)及美國預托證券(ADR)等交易會有特別佣金/手續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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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
美股交易時間為美國東部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至下午04:00。所有當天未成交之「當日有效單」會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04:00收市後無效。
閣下可於美國東部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開始輸入下單指示 (假期除外)。 下單時請確保 閣下賬戶持有足夠的購買力及持倉, 並於開市後查閱最新之下單狀況及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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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日
網上美股交易買賣之交收時間為T+1。未結算之交易所得資金可實時作開新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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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存入/提取
閣下必須於網上戶口存入美金或從其它貨幣兌換成美金,作網上美股交易之用。網上美股交易服務資金(美金)之存入截數時間為香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30 (公眾假期除外),而貨幣兌換及資金提出截數時間為香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公眾假期除外),款項會於當晚美股交易時間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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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持倉轉撥
請注意,網上美股交易服務之買賣指示、戶口結存、持倉證券等完全獨立運作,跟客戶經理戶口分開處理。客戶如需將資金/證券持倉等在網上戶口及客戶經理戶口之間轉撥請於香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前發出指示。詳情請向閣下客戶經理或客戶服務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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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關開戶及交易詳情可參閱開戶文件及其它附帶文件及其它發佈於海通國際網頁 http://www.htisec.com 上相關(包括不時更新)的資料。
如欲查詢網上美股交易狀況, 請於美股交易日香港時間星期一下午6:00至星期六上午6:00致電交易部 (852) 2213 8333 。如有其他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網上服務可能會因應特別節日或個別股票企業活動等暫停服務而不作另行通知。
倘若本注意事項的中文本與英文本在解釋或意義方面有任何歧義, 請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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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及W-8 表格(美國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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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美股交易注意事项
本人/吾等明白及同意本「注意事项」的内容:-
开户及W-8 表格(美国国税局)
如欲使用网上美股交易服务,申请人(非美国公民/居民及非加拿大居民) 于开户时必须填写美国国税局提供的 W-8 表格并须每3年续期一次。拒绝续期将被自动中止服务之使用权,届时客户只可以卖出美股,而账户的出售所得及其它收入必须预扣资本利得税,直至重新递交 W-8 表格。请注意,当投资海外产品时,阁下须遵守当地的税制,并可能会不获豁免美国资本利得税项。阁下亦应视乎情況寻求专业税务意见。查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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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项 (如就所得红利的预扣税)
美国的税制涵盖源于美国的投资产品(不管是可交易证券、互惠基金或债券等),而投资者无论是否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以个人名义持有这些投资产品,均须缴付美国税项。换句话说,所有持有任何形式美国证券的人士,也须就所得红利支付预扣税。
客户透过本公司收取任何源自美国的收入,如利息或股息,均须为其此等收入缴纳美国税款,因此本公司的美股执行经纪须从付给外国人的收入中预扣最高30%的税款。此外,本公司并不会代表或协助客户向美国税务局申请减免或豁免预扣税。
阁下应视乎情況寻求专业税务意见。详情请点击证监会以下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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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及托管服务
网上美股交易由 ViewTrade Securities, Inc. 为执行经纪及 APEX Clearing Corporation . 为结算代理人。
阁下需明白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介绍客户经理及于此安排而引起任何对手风险时会协助客户确定及追讨ViewTrade Securities,Inc. 及APEX Clearing Corporation. 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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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提供
(a) 如阁下之证券账户为保证金账户,网上美股交易服务亦会为阁下提供保证金按仓买卖。详情及利息等信息请参阅海通国际网页 http://www.htisec.com/zh-hk/fees-and-charges.
(b) 服务只适用于非美国公民/居民及非加拿大居民。如阁下之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c) 网上美股交易服务只提供于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上市之美股买卖交易,服务暂不支持开市前/后交易。于(i) OTC Bulletin Board/OTC BB 及 (ii) OTC Pink (即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以外) 交易的美股不支持网上交易服务, 只可致电本公司买入与沽出。
(d) 于(i) OTC Bulletin Board/OTC BB 及 (ii) OTC Pink (即 NASDAQ、NYSE、NYSEMKT 及 BATS 以外) 交易的美股不支持网上交易服务,只可致电本公司买入与沽出。本公司亦不接受交收买入市值低于 5 千万美元及每股股价低于$0.5 美元的美国场外(OTC)股票,如客户仍持有该等美国场外股票并希望沽出,须致电客户经理或 24 小时投资服务中心交易热线(电话: (852) 2213 8333 )。如有其他查询,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另外,由于股票价格低于$0.5 美元的美国场外(OTC)股票的交易订单,需通过交易商人工批核才可进入市场,故此通过客户经理或交易部落盘所需时间会有所增加。此外,交易商对于批核客户的交易订单有绝对的決定权,所以阁下的交易订单有可能被拒绝。
(e) 网上美股交易服务免费提供延时美股报价。如需申请实时美国股票报价, 请登录海通国际綜合网上服务 https://eservices.htisec.com/。 客户第一次登录网上美股交易服务使用实时美股报价时需填写及递交有关使用者协议。使用者协议只有英文版本,请按此 http://www.htisec.com/zh-hk/real-time-quotes/securities 参考填写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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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及收费
e.当指令执行后,客户必须缴付相关佣金及收费,此佣金及收费的更新通知会不时透过海通国际网页 http://www.htisec.com 或其他途径发布。此外,细价股(即股价少于美金1元之股票)及美国预托证券(ADR)等交易会有特別佣金/手续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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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美股交易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至下午04:00。所有当天未成交之「当日有效单」会在美国东部时间下午04:00收市后无效。
阁下可于美国东部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开始输入下单指示 (假期除外)。 下单时请确保阁下账户持有足夠的购买力及持仓, 并于开市后查阅最新之下单状況及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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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日
网上美股交易买卖之交收时间为T+1。未结算之交易所得资金可实时作开新仓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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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入/提取
阁下必须于网上户口存入美金或从其它货币兑换成美金,作网上美股交易之用。网上美股交易服务资金(美金)之存入截数时间为香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30 (公休假期除外),而货币兑换及资金提出截数时间为香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 (公休假期除外),款项会于当晚美股交易时间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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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持仓转拨
请注意,网上美股交易服务之买卖指示、户口结存、持仓证券等完全独立运作,跟客户经理户口分开处理。客户如需将资金/证券持仓等在网上户口及客户经理户口之间转拨请于香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前发出指示。详情请向阁下客户经理或客户服务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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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关开户及交易详情可参阅开户文件及其它附带文件及其它发布于海通国际网页 http://www.htisec.com 上相关(包括不时更新)的资料。
如欲查询网上美股交易状況, 请于美股交易日香港时间星期一下午6:00至星期六上午6:00致电交易部 (852) 2213 8333 。如有其他查询,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网上服务可能会因应特別节日或个別股票企业活动等暂停服务而不作另行通知。
倘若本注意事项的中文本与英文本在解释或意义方面有任何歧义, 请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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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及W-8 表格(美国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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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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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範圍及賠償
-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及除非由本公司故意的不當行為或疏忽所引致,本公司對下述事項所直接或間接產生任何種類的任何損失、損害、要求、申索、負債及費用(包括特殊、附帶或相應而產生的損失)(“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1)任何上述數據、數據或信息的不準確性、錯誤或遺漏;(2)上述數據、數據或信息之傳送或交付延誤;(3)通訊中斷或阻塞;(4)不論是否由於本公司的行為所致之該等數據、數據或信息的無法提供或中斷;或(5)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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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限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限,並可據此強制執行。
- 用戶不可撤回地願就本條款及細則所產生的一切事宜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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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可毋須事先通知用戶或經用戶批准,不時修訂本條款及細則,有關修訂將即時生效。用戶對本服務的任何使用將被視為接受於相關時間適用的條款及細則。
- 在不限制本條款及細則下任何其他權利的原則下,本公司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及不時暫停、擴大或減少本服務的營運及/或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向用戶提供的任何關連服務,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或解釋。
- 倘若本公司終止或暫停本服務,本公司毋須就用戶因為或根據該終止或暫停而蒙受(或與該終止或暫停相關)的任何損失對用戶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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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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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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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報價及金融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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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戶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明白了解股票及其衍生工具、期貨、外匯及基金等價格均存在可升可跌之全部潛在風險。本產品的資料來自不同來源之金融信息,並會盡力作出合理細心安排,以期達到所載資料均準確無誤。然而海通國際及其關聯公司、其資料供應商、香港交易所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及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並不保證該等資料均屬準確、最新、不會中斷及全無錯誤。一切投資策略、止賺蝕位及各種技術分析指標,只供用戶參考,不宜用作決定買賣用途。因使用而引致一切損失,責任由用戶自負,海通國際及其關聯公司、其資料供應商、香港交易所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及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會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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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保安編碼及生物識別憑據之條款及條件
登記使用本公司附帶於海通國際App的流動保安編碼及或生物識別憑據之前,請閣下細閱及明白本條款及條件。如閣下不接受本條款及條件,請勿登記使用流動保安編碼及或生物識別憑據。
本條款及條件適用於流動保安編碼及或生物識別憑據之應用,並與下列各項同為有效:
- 適用於閣下使用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或海通國際期貨有限公司(「海通國際」)或海通國際其他聯屬公司(如適用)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可取得的賬戶或服務的條款及條件﹔及
- 在海通國際維持的賬戶條款及條件(「其他賬戶條款及條件」);及
- 可能通知閣下的任何其他條款。
除非下文另有界定,否則本條款所用的詞匯或表述會與賬戶條款及條件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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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及釋義
1.1 於本條款及細則中,以下詞語應具下列相應的意義:
「其他賬戶條款及條件」,指經不時修訂的現金證券、保證金證券、期貨交易賬戶的條款及條件,以及任何其他適用於本公司提供的賬戶、服務及產品的協議或條款及條件;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一次性驗證碼」,指流動保安編碼應用程式所產生之一次性保安編碼,亦為閣下其中一項保安資料。
「流動保安編碼」,指本公司不時按本條款及條件提供的電子版本的保安編碼器或軟件,其特點是閣下每次登入電子交易平台時會提供一個獨一的一次性保安編碼(又稱為「一次性驗證碼」)。
「流動保安應用程式」,指閣下可從相關授權之應用程式商店所下載到流動電子裝置之流動保安編碼應用程式。
「電子交易平台」,指任何可連接至海通國際服務(為不時更新)之網上/內部/電子交易平台或應用程式,而閣下可將其下載至任何運行本公司支援之作業系統之桌面電腦或電子設備以連接本公司所提供之交易服務;
「本公司」,指海通國際、其承繼人及受讓人,而「本公司的」應作相應理解;及
「閣下」,指獲本公司根據其他交易賬戶的條款及條件向其提供賬戶或服務的每位人士,在文意許可的情況下(包括獲閣下授權就本公司提供予閣下的任何賬戶服務或產品發出指示的任何個人),而「閣下的」應作相應理解。
1.2 在本條款及條件中,單數詞含義包括複數詞,反之亦然。而單一性別的詞 包括所有性別。除非另有說明,對條文的提述指本條款及條件中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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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其他交易賬戶的條款及條件
本條款及條件是補充其他交易賬戶的條款及條件。就流動保安編碼及生物識別憑據而言,如本條款及條件的條文與任何其他交易賬戶的條款及條件的條文有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條款及條件的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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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保安編碼應用程式
3.1 閣下使用海通國際的電子交易平台時,流動保安編碼是核實閣下身份的另一方式。閣下可透過完成本公司或流動保安編碼指定的步驟於兼容相關功能的裝置上登記並激活流動保安編碼。成功登記後,閣下可使用密碼或個人身份識別碼通過流動保安編碼取得一次性的保安編碼登錄電子交易平台。 登記流動保安編碼。一經成功登記,閣下可透過流動保安編碼取得一次性的保安編碼,作爲進行登錄海通國際提供的電子交易服務平台的雙重認證。
3.2 本公司提供及閣下使用流動保安編碼均受限於本條款及條件。閣下登記使用流動保安編碼,即被視為已接受本條款及條件並受其約束。如閣下不接受本條款及條件,請勿登記使用流動保安編碼。
3.3 閣下可隨時根據本公司或流動保安編碼指定的步驟取消流動保安編碼。一經取消,閣下仍可繼續以本公司提供的其他雙重認證登錄方式登錄海通國際提供的電子交易服務平台或重新登記流動保安編碼。
3.4 本公司或於定時透過應用程式商店發送應用程式之更新。某些設備會取決於手動設定而進行自動更新。否則,閣下將須自行下載更新。
3.5 本公司有權不時指定或更改流動保安編碼的範圍及特點,而無須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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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識別憑據
閣下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及其它本公司所支援或將會支援的應用程式(只限相容裝置))中啟動生物識別憑據(例如:指紋、面貌特徵、或其它生物特徵)而用作認證程序。為使用此功能,閣下的相容裝置必須支援相關生物識別憑據的存取、已下載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並已為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啟動生物認證功能。閣下可能須進行上述一項或多項程序以獲取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的全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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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確認及責任
5.1 閣下須遵守所有規管閣下下載、進入與使用電子交易平台及流動保安編碼的適用法例及規章。
5.2 閣下應採取所有合理保安措施,防止流動保安編碼、生物識別憑據和安全資訊遭未經授權使用或用作欺詐用途,包括以下措施:
- 閣下應採取合理預防措施,妥善保管閣下的電子裝置、用戶名稱及密碼、生物識別憑據及流動保安編碼的密碼/個人身份識別碼,以免遺失或被用作欺詐用途。閣下應遵守本公司不時提供的保安建議;
- 閣下不得在電子裝置或操作系統供應商支援或保修的配置範圍以外,經修改的流動裝置或操作系統上使用應用程式、生物識別憑據或流動保安編碼。該等裝置包括軟件保護被破解(jailbroken)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rooted)的裝置。「jailbroken」或「rooted」的裝置是指未經流動服務供應商、網絡營運商及電話製造商批准而自行解除其所設限制的裝置。在jailbroken 或 rooted裝置上使用電子交易平台、流動保安編碼或生物識別憑據,可能會令保安受損及導致欺詐交易。如在jailbroken或rooted裝置下載及使用電子交易平台、流動保安編碼或生物識別憑據,閣下須承擔所有風險,本公司不會對閣下因此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或任何其他後果負責;
- 閣下只應從官方應用程式商店而不應從任何非官方來源下載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其更新版本。
- 如閣下知悉或懷疑閣下的電子裝置或用戶名稱及密碼或流動保安編碼的密碼/個人身份識別碼遭未經授權使用於流動保安編碼,閣下應合理盡快辦公時間內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可要求閣下更改閣下的電子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或重新登記流動保安編碼。
5.3 在閣下登錄電子交易平台至退出電子交易平台期間,閣下或按閣下授權行事的人士所發出的所有指示,均須由閣下自行負責。
5.4閣下承諾彌償本公司、其高級人員、僱員及代理因閣下使用或未有合理使用流動保安編碼、生物識別憑據或違反本條款所作出的確認直接或間接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損失,前提是該損失由本公司、其高級人員、僱員及代理合理適當地代為承擔或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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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責任的限制
6.1 流動保安編碼是「按現狀」(as is)及「按現有可予提供」(as available)的基礎提供。本公司並不就流動保安編碼的功能性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協議。本公司不保證流動保安編碼在所有時候均可供使用,或可與任何電子設備、軟件、系統或本公司不時提供的其他海通國際電子交易平台一併使用。
6.2 就閣下使用或無法使用流動保安編碼及式生物識別憑據而令閣下招致或蒙受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公司(包括其董事、僱員、代理)概不負責,除非此等情況純粹及直接由本公司或本公司職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所引致。
6.3 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間接、特殊、附帶、相應、懲罰性或懲戒性的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包括其董事、僱員、代理)概不負責,包括利潤損失、業務中斷引致之損失,或閣下的認可流動裝置内損失任何程式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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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
7.1 閣下必須採取所有合理預防措施保障閣下的流動裝置及保安資料安全,並防止他人以欺詐方式使用閣下的流動裝置及保安資料。此等預防措施包括:
- 切勿以他人可明白的方式寫下或記錄閣下的保安資料;
- 切勿選擇易於猜測的保安資料;
- 使用閣下的保安資料時,應小心確保沒有被別人聽到或看到;
- 確保閣下的保安資料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
- 確保閣下裝置上儲存的生物識別憑據僅屬於閣下,切勿於裝置上儲存他人的生物識別憑據,並只使用閣下的生物識別憑據登入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或流動保安應用程式(及其它本公司所支援或將會支援的應用程式(只限相容裝置));
- 如閣下有雙胞胎或長相相似的兄弟姊妹,切勿使用面孔辨識功能作認證之用,建議閣下使用流動保安編碼之密碼以獲取保安編碼或登入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其它本公司所支援或將會支援的應用程式(只限相容裝置));
- 如閣下正值青少年時期,由於面部特徵仍處於迅速發育的階段,切勿使用面孔辨識功能作認證之用,建議閣下使用流動保安編碼之密碼以獲取保安編碼或登入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其它本公司所支援或將會支援的應用程式(只限相容裝置));
- 切勿於流動裝置中停用、及/或者同意任何有機會影響生物識別憑據安全的設定(例如:於面孔辨識功能中停用能夠感知使用者注視的功能);
- 切勿向任何人士透露閣下的保安資料;
- 當閣下知道或懷疑有人知悉閣下的保安資料時,立即更改閣下的保安資料並根據第7.9條盡快通知本公司,或當本公司要求時立即更改閣下的保安資料;
- 妥善保管閣下的保安資料及流動裝置;
- 遵守本公司發出的所有合理指示以保障閣下的保安資料的安全;
- 登入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後,切勿閒置閣下的流動裝置或讓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閣下的流動裝置;
- 當閣下使用完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服務後,應立刻登出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尤其切勿在登入後讓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在背景運作(例如同時進行多重工作或使用其他應用程式);
- 遵照由閣下的流動裝置操作系統的製造商提供,適用於閣下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或閣下的流動裝置的所有保安措施,但閣下切勿向彼等透露閣下的保安資料或閣下在本公司的戶口的資料;及
- 採取合理及足夠的預防措施掃描電腦病毒或其他破壞性數據。
7.2 在首次登記後,本公司不會(亦不會委託任何人士代表本公司)聯絡並要求閣下披露閣下的全部保安資料。如閣下收到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該等要求(即使該等人士使用本公司的名稱及商標,並似乎真確),該等要求極可能屬欺詐,在任何情況下閣下均不得向該等人士提供閣下的保安資料。此外,閣下應立即向本公司報告任何該等要求。
7.3 閣下有責任確保閣下的流動裝置所顯示或儲存的資料安全。
7.4 如閣下的流動電話號碼有任何更改,閣下須告知本公司,不應延誤。
7.5 如閣下啟動並允許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使用閣下的生物識別憑據,及啟動以此生物識別憑據登入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及其它本公司所支援或將會支援的應用程式(只限相容裝置)),確保閣下裝置上儲存的生物識別憑據僅屬於閣下。
7.6 如閣下未有妥為保障閣下的流動裝置及保安資料安全,及未有遵照本公司不時建議閣下採取的保安預防措施(包括本第6條所載的預防措施),或如閣下已於流動裝置及本公司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中啟動生物認證程序,但存於閣下裝置的生物識別憑據並非僅屬於閣下,閣下須就閣下戶口作出的未經授權交易負責。
7.7 如閣下知道或懷疑有人知悉閣下的保安資料,或曾使用或企圖使用閣下的保安資料,或如閣下的流動裝置遺失或被竊,閣下須立即致電本公司不時指定的電話號碼通知本公司,不應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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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暫停及終止流動保安編碼
如本公司合理認為需要或適宜,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流動保安編碼或閣下對該項/該等功能的使用,而無須給予事先通知或原因。此等情況可包括實際或懷疑出現違反保安的情況。如閣下暫停或終止流動保安編碼,閣下需要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其他雙重認證登錄方式登錄海通國際的電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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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條款及條件
本公司有權不時修改本條款及條件。本公司會按其認為合適的方式向閣下發出事先通知,包括但不限於以郵寄方式或電郵。如在條款修改生效日期前,本公司並無收到閣下通知終止電子交易平台和流動保安編碼,閣下將受到經修改條款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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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法律
本條款及條件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閣下接受香港法院之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但本條款及條件可由任何具司法管轄權之法院强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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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1.1 本條款及條件的各項條文均可與其餘條文分割。若在任何時間任何條文按香港法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在任何方面屬或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强制執行,不會對其餘條文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執行性構成任何影響。
11.2 本公司可出讓或轉讓本條款及條件下本公司的所有或任何權利和責任予任何人士,而無須閣下事先同意。
11.3 除非本條款及條件中另有規定,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任何非本條款及條件一方的人士均無權利執行本條款及條件或享有本條款及條件定下的任何權利。終止或變更本條款及條件的任何內容也無需徵求該第三方的同意。
11.4 本條款及條件之中英文版本文義如出現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Apple 是 Apple Inc. 的商標,在美國和其他司法管轄區註冊。
Android™為 Google Inc. 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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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政策聲明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之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一直致力爲客戶和相關個人(即「資料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 爲此,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通過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讓客戶方便快捷地獲得合適的多元的産品和服務,以此爲提升服務質量的一種方法。同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亦明白資料當事人非常關注個人資料的使用情况。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重視保障客戶的資料,因而設立了本個人資料私隱政策(「政策」),承諾始終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不時需要收集、處理、使用、儲存、披露及轉移資料當事人在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GDPR」)、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資料」)。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依據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所在地、資料當事人所在地及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適用于本政策下收集和處理資料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等(統稱爲「適用法律」)來收集和處理資料。
本政策中(不論在何處)提及的「資料當事人」一詞包括以下類別的個人: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的金融、保險、證券、商品、投資、信貸和相關服務及産品和設施等的申請人、客戶、授權簽署人、保單持有人、受益人和其他用戶;
- 保證人、擔保人和爲履行對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義務而提供保證、擔保或任何形式的支持的人士;
- 任何公司申請人(連同該公司申請人的關聯公司和附屬公司)的董事、股東、員工、高級行政人員、顧問和代理人以及資料當事人/用戶;和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供應商、承包商、服務提供商、代理人和其他合同對手方。爲免混淆,「資料當事人」不包括任何法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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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客戶開設或維持賬戶、設立或維持信貸融資,或在向客戶提供金融、保險、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産品和/或服務及在需要履行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合同或者適用法律項下的責任時,向資料當事人收集資料。資料或會通過開戶流程、客戶使用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的電子服務或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交其他表格和材料、「客戶身份識別」(KYC)程序以及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金融産品和服務等情况下被收集,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從資料當事人收集的信息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年齡、職業、婚姻狀况、電郵信箱地址、電話號碼、個人身份證件資料、電子簽名、個人生物辨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作識別資料當事人的身份資料當事人的指紋及面部圖像)、地址和其他聯繫資料、在機構中擔任的職位、與任何專業團體有聯繫的詳情、財務信息、信貸記錄、財富來源、風險承受能力、與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的産品或服務相關的投資經驗和目標等。上述資料中包含資料當事人的敏感個人信息(包括個人生物辨識資料、金融賬戶信息等)。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承諾僅爲本政策第8條之目的合理收集和處理資料當事人的敏感個人信息,合理保護資料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幷已就此采取措施。
- 如果客戶是代表資料當事人提供資料,客戶必須確定該資料提供符合任何相關適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如適用法律要求,確保有關資料當事人同意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內各公司主體均有權合理使用該資料,幷在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要求時提供資料當事人的授權書或同意書等證明以供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留存紀錄。客戶及資料當事人明白幷瞭解,客戶及資料當事人如同意在本政策項下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資料,即意味著客戶及資料當事人在本政策項下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提供資料,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均將按本政策的規定合理使用資料。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還會在檢索公開信息時、(出于內部組織管理需要)生成唯一內部識別號、形成內部統計分析資料、留存管理有關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研究報告網站訪問用戶的相關信息、留存管理電話錄音和/或電子媒介通信記錄、自第三方的風險情報應用處收集、使用資料當事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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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適用法律的規定,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在以下情况合理使用與資料當事人相關的資料(和其他信息):
- 爲客戶提供服務或産品;
- 爲進行首次和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KYC)盡職調查流程核實客戶的身份及履行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反洗錢法律法規下的義務;
- 進行香港法律第553章《電子交易條例》認可的核證服務,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及其他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核證機關爲核實客戶身份的目的而提供的服務;
- 進行信貸審查;
- 協助其他機構進行信貸審查;
- 保存資料當事人的信貸紀錄,以供目前及將來參考;
- 確保資料當事人的信用維持良好;
- 設計供資料當事人使用的金融服務或相關産品;
- 向資料當事人推廣金融服務或相關産品(前提是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就此已獲得資料當事人或透過客戶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 確定虧欠資料當事人或資料當事人所虧欠的債務金額;
- 向資料當事人、爲資料當事人債務提供擔保/抵押的人士追討欠款;
- 爲遵守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構、監管機關、政府部門、稅務機關、執法機構、行政部門或法定機構、證券交易所或結算所、其他自律監管機構或業界組織或團體頒布而適用于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及其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的法律、法規、法令、判决、準則、政策、措施、安排、要求或其他規定;
- 爲遵守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內部、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及其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之間合法共用資料和信息的責任、規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及/或根據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爲符合制裁、防止或偵察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其他非法活動之法規要求而制定的任何整體計劃對資料和信息所作的其它用途;和
- 與上述任何部分有關的任何用途。
在很多情况下,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權按照上述方式使用資料,即使沒有另行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因爲: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必須履行其法律及/或監管義務;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需要創設、行使或捍衛其合法權利或爲了滿足法律程序的需要;或
- 受限于適用法律的規定,上述之資料用途爲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及其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的合法商業權益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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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對所持有的資料當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保密,但爲使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能够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服務、産品及相關信息,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會向第三方披露這些資料。如資料當事人未能提供資料,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無法向資料當事人提供服務、産品及信息。爲了向資料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産品及相關信息,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能向如下特定相關方披露所持有的資料當事人資料:
- 任何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關于其業務運作的行政、專業、信貸信息、債務追討、電訊、電腦、繳款、存檔或其他服務的人員、雇員、代理、承包商或第三方;
- 資料當事人與之進行或擬進行交易的任何金融機構;
- 任何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
-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構、監管機關、政府部門、稅務機關、執法機構、行政部門或法定機構、證券交易所或結算所、或其他自律監管機構或業界組織或團體;
-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核證機關;
-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機關以符合現時和將來實施的任何關于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或美國頒布的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的適用法律、法規、規則或準則;
- 信貸資料機構及收賬公司(如果客戶拖欠債務時);
- 相關的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實體或相關業務或資産的實際或建議受讓人、相關的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實體可行使關于客戶方面之權利的參與人或次級參與人,以評估該轉讓、參與或次級參與所涉及的相關交易;及
- 對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負有保密責任的任何其他人士,包括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任何承諾對相關信息保密的控股或關聯公司。
前述資料當事人的資料接收方可能位于香港境外。
資料當事人可以根據本政策第18條列明的聯繫方式聯繫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要求提供(a)第三方/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內接收方的聯繫方式;(b)如相關,跨境提供當事人資料的詳情以及(c)有關接收方如何收集和處理資料的更多詳情。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只會在遵照嚴格的內部安全標準、保密政策及適用法律下,才會與上述人士分享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及其他信息)。
位于香港境外的有關方未必受到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大致相若或具有相同目的的資料保障法律約束,亦即是說,向有關方披露的資料未必受到與香港相同或類似的程度的保障。
- 在以下情况下,即使與爲向資料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産品及相關信息不直接相關,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亦可能會與第三方(不論是否是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控股公司或關聯公司)分享資料:
- 如果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出售業務或資産,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會向潜在買家披露資料用作盡職調查;
- 如果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被第三方收購,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持有的資料將會被披露予第三方買方;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向爲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代理商或承包商(例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電子資料存儲服務提供商)披露資料。這些第三方將受到保密要求的約束,幷只會按本政策規定使用資料;以及
-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例如當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履行法律責任,或創設、行使或維護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法律權利而需要披露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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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述向特定接收方提供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的情形,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承諾將嚴格遵守適用法律對于共享個人資料(包括跨境提供)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接收方處理個人資料的活動達到適用法律規定的個人資料保護標準。資料當事人可以根據第18條列明的聯繫方式聯繫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要求提供第三方的聯繫方式,進而聯繫第三方來行使適用法律規定的權利。
針對根據特定接收方中的公共機構的合法請求而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的情形,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將確保只披露和傳輸與資料當事人相關的最低限度的必要個人資料。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情况下,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將通知資料當事人相關公共機構的合法請求。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設立了嚴格的標準來保護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免遭未獲授權的竄改或破壞,幷要求員工必需依循該等標準、政策和法律,對保護資料全面承擔責任。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按照「有需要知情」的原則以安全的方式讓獲授權員工取得或使用資料。
- 在資料當事人拖欠任何還款的情况下,除非拖欠款項在開始拖欠日期起計60日內(以本行計算爲准)全數清還或撇賬(因破産令導致撇賬的情况除外),否則資料當事人同意其戶口還款資料可由信貸資料機構保留五年(由全數清還欠款項日期起計)。如資料當事人因被頒令破産而導致戶口中任何款項撇賬,不論戶口還款資料是否顯示有任何重大欠帳情况,資料當事人同意其戶口還款資料可由信貸資料機構保留,直至全數清還拖欠款項日期起計滿五年之日,或資料當事人舉證通知信貸資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産令日期起計滿五年之日(以較早發生爲准)爲止。資料當事人的戶口還款資料包括上次到期的還款額、上次報告期間的已償還金額、剩餘可用信貸額或尚欠金額和拖賬紀錄(即逾期還款額、逾期還款日數、清還逾期欠款日期及全數清還重大欠帳(如有)的日期)。重大欠帳是指拖欠超過60日的賬款。
- 受歐盟《通用數據保護規定》("GDPR")規則約束的資料當事人應瞭解幷同意資料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會轉移至歐洲經濟區("EEA") 以外地區: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從資料當事人收集的資料可能會被轉移到幷儲存在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地區,包括但不限于轉移給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位于歐洲經濟區("EEA")以外的關聯公司。
- 資料亦可能由爲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位于歐洲經濟區境外的關聯公司或供應商工作的人士處理。
- 如資料轉移至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地區,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確保資料得到與歐洲經濟區內保護資料方式一致的保護。這可通過多種方式達到,例如:
- 資料發送至的國家可能是歐盟委員會認可爲可提供足够保障的國家;
- 資料接收人可能已簽署以歐盟委員會認可的「示範合同條款」爲基礎的合同使他們有責任保護資料,或
- 如果資料接收人位于美國,其可能是歐盟-美國隱私保護計劃的認證成員。
- 在其他情况下,法律可能允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以其他方式將資料轉移到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都會確保遵守適用法律來轉移資料。
資料當事人可根據本政策第18條致函予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致電客戶服務部,獲得更多有關資料被轉移至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的保護詳情(包括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與資料接收人簽訂的標準資料保護條款的副本)。
-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除上文所述目的外,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能會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用作直接促銷,前提是在以此目的使用資料之前,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已得到資料當事人的明示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且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幷非捆綁作爲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服務的條件。因此,請注意:
- 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不時持有的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聯繫詳情、産品及服務組合信息、交易模式及行爲、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作直銷用途的個人資料」)可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進行直接促銷時使用;
- 可能被促銷的各類服務、産品及內容的類別如下︰
- 金融、保險、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服務、産品及設施;
- 上文所述各類促銷內容類別所涵蓋的獎賞、會員獎勵或優惠計劃;
- 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合作品牌夥伴因應上述促銷內容類別提供的服務和産品(合作品牌夥伴的名柯載于相關服務和産品(視情况而定)申請書);及
- 爲慈善及/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的捐款及捐獻;
- 上述服務、産品及內容可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及/或以下各方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捐獻)索求: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任何成員公司;
-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提供商;
- 第三方獎賞、會員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提供商;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合作品牌夥伴(合作品牌夥伴的名柯載于相關服務和産品(視情况而定)申請書);及
-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
- 如客戶接受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中華通證券北向交易服務,須注意幷同意以下規定: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需要將資料用于以下目的(a)在客戶送達內地互聯互通系統(「CSC」)(根據交易所規則定義的)的每個訂單,附加本公司爲每名客戶或爲聯名戶口(如適用)編派唯一的券商客戶編碼「( BCAN 」或「券商客戶編碼」);及(b)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香港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其任何附屬公司(「聯交所附屬公司」)可能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或監管規則及規定不時提出的要求,向香港交易所、聯交所或任何聯交所附屬公司提供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及有關客戶的識別信息(「客戶識別信息」或「CID」)。
-
不限于任何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已向客戶發出的提示或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從客戶
收到同意,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能須要收集、儲存、使用、披露和轉移客戶的個人資料(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在此界定的詞匯意義與交易所規則的定義相同):
- 不時向香港交易所、聯交所或任何聯交所附屬公司披露及轉移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和客戶識別信息,包括在提交CSC的中華通訂單中附加上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再實時轉遞至相關中華通市場營運商;
- 允許香港交易所、聯交所或聯交所附屬公司各自:(i)收集、使用及儲存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客戶識別信息及任何由相關中華通結算提供已綜合、核實及配對的券商客戶編碼和客戶識別信息(由任何一方或透過香港交易所儲存) 用作市場監控和監察目的及執行交易所規則;(ii)基于以下(c)及(d)項列出之目的不時向中華通市場營運者(直接或透過中國結算)轉移此等資料;及(iii)向香港的相關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披露此等信息,以助他們履行香港證券市場的監控、監察及執法職能;
- 允許相關的中華通結算所:(i)收集、使用和儲存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和客戶識別信息,以便綜合及核實券商客戶編碼和客戶識別信息,幷將此類信息與其本身的投資者身份數據庫進行配對,以提供該已綜合、核實及配對的券商客戶編碼和客戶識別信息給中華通市場運營者、香港交易所、聯交所和聯交所附屬公司;(ii)使用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及客戶識別信息來協助其履行證券賬戶管理的監管職能;及(iii)向擁有司法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管機關及執法機構披露此等資料,以助他們履行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市場的監管、監察和執法職能;
- 允許中華通市場營運者:(i)收集、使用及儲存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及客戶識別信息,以助其就互聯互通下在相關中華通市場進行的證券交易進行監管與監察及執行中華通市場營運者規則;及(ii)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管機關及執法機構披露此等信息,以助他們履行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市場的監管、監察及執法職能。
- 在指示本公司進行相關中華通證券(定義見交易所規則)交易時,客戶確認幷同意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就提供互聯互通北向交易服務爲遵從香港交易所、聯交所或聯交所附屬公司的要求或不時生效的聯交所規則使用其個人資料。客戶同時確認即使客戶往後撤回同意,客戶的個人資料(在撤回同意前提供)不論在上述撤回同意前或後仍可能會爲上述目的繼續被儲存、使用、披露、轉移及處理。
- 僅請同時注意,如果客戶未能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提供其個人資料或上述同意,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將不會或無法繼續(視情况而定)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或向客戶提供互聯互通北向交易服務。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依據適用法律進行以下活動:
- 爲了以下目的將資料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或其他信息、關于資料當事人的資料或其他信息與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其他人士持有的資料(或其他信息)進行配對、比較或交換:
- 信貸審查;
- 核實資料(及其他信息);
- 以其他方式舉證或核實資料(及其他信息),而這些資料可能隨時用作針對資料當事人或其他人士的不利行動;
- 將資料(及其他信息)進行跨境傳輸。
- 爲了以下目的將資料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或其他信息、關于資料當事人的資料或其他信息與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或其他人士持有的資料(或其他信息)進行配對、比較或交換:
- 資料當事人對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所持有的資料當事人資料擁有下列法律權利,包括:
- 有權獲得關于資料處理的信息和要求查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所持有的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資料;
- 有權隨時撤銷允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處理其資料的同意。但請注意,如果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其他合法理由(須經同意以外的理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仍有權處理有關資料。
- 在某些情况下,有權以系統化、常用和電腦可讀的格式接收一些資料及/或要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技術上可行的情况下將這些資料傳輸給第三方。請注意,該權利僅適用于資料當事人提供給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資料;
- 如有關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有權要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更正資料;
- 在某些情况下,有權要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删除資料。請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資料當事人要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删除資料,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仍可依法保留這些資料;
- 在某些情况下,有權反對幷有權要求限制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對資料的處理。同樣,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資料當事人反對或要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限制對資料的處理,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仍可依法處理資料及/或拒絕該請求;
- 如果資料當事人認爲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侵犯其個人資料隱私權,有權向個人資料保障監管機構作出投訴;
- 如涉及客戶個人信貸記錄,可要求被告知哪些資料會慣常地向信貸資料機構或收賬公司披露,及獲取更多資料,以便向相關信貸資料機構或收賬公司要求查閱和更正資料;及
- 客戶全數償還拖欠款項幷終止信貸後,如終止信貸前五年內幷無重大欠帳(以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决定爲准)的前提下,指示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向相關信貸資料機構要求從其信貸資料庫中删除任何關于該已終止信貸的賬戶資料。
- 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款,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權爲處理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 倘若本政策第5條中所述前述敏感個人資料範圍或處理目的及/或第9條特定接收方發生變動,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將依照適用法律的要求另行告知幷取得資料當事方的同意。
-
保留個人資料
在受限于技術可行性的前提下,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將只爲本政策第8條所列之處理目的合理需要時保留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或依據適用法律要求及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政策和程序長期保留客戶的個人資料,或保留客戶的個人資料至收到客戶删除個人資料之要求時。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只會將資料當事人的信息用于進行本身業務的合法用途,以提供優質服務及設計産品和優惠,以展現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對資料當事人及其需要的理解。適用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 隨著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在科技創新年代不斷發展新産品和服務,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會繼續竭力確保資料當事人的資料被正確地使用幷得到適當保護。
-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不時更新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個人資料隱私政策,幷請客戶定期查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的網站以確保客戶熟悉最新版本。
除了推廣上述的服務、産品及內容外,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亦可能會將上述可作直銷用途的個人資料(不論是牟利與否)提供給上述第三方,以供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內容使用(若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就此收取回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應書面明確通知資料當事人其資料將被提供給上述第三方,以用于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內容),而海通國際證券集團須就此取得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如資料當事人過往在相關客戶文件中表示同意,其後欲改變意願,希望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不再使用或向其他人士提供可作直銷用途的個人資料進行上述直接促銷,資料當事人可向海通國際證券集團發出書面通知或致電其客戶服務部(郵寄地址及電話號碼載于下文第18條),以行使客戶拒絕參與直銷活動的權利。
但請注意,如資料當事人是以公司或業務代表身份收取直接促銷資料且相關資料僅供相關公司或業務使用,而非以個人身份收取促銷資料,則本條款將不適用。
資料當事人明白幷瞭解,任何此類要求必須依據適用法律要求提出,但對于可能給他人合法權利帶來風險或不具有操作/技術可行性的不合理請求,海通國際證券集團保留依據適用法律拒絕資料當事人請求的權利。
資料當事人明白及瞭解,在特定情况下以及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海通國際證券集團可能會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處理資料當事人的資料。
查閱及/或更正資料當事人曾提交的資料及更改個人聯繫信息的要求可提交至以下地址: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香港德輔道中189號
李寶椿大厦 22 樓
客戶服務部收
或致電: (852) 3583 3388 或 400 001 1822
本政策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均以英文版本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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